教育部首部未成年人保护专门规章9月1日实施

 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,教育部1日颁布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就社会关注的学生欺凌、校园性侵害等热点问题建立完善了相应专门制度。据悉,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,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。

  将防治性侵害、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

  《规定》遵循全面保护的原则,专设“一般保护”一章,系统规定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。在各条款中分别规定学校具体职责以及工作要求。其中针对学生欺凌、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度高、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,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。同时,完善校园性侵害、性骚扰的防治规定,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,建立预防、报告、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,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“红线”。

  《规定》创新和完善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,明确教育等部门的支持监督措施,提出首问负责制、指定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等机制。规定教育部门、学校及教职工不履行责任的具体处理办法,细化和完善法律责任,为下一步加强管理问责提供更为明确的依据。

  今年以来,教育部陆续出台了手机、睡眠、作业、读物、体质等“五项管理”的文件。此次《规定》与“五项管理”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衔接。明确学校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,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,并对集体补课作出相关的禁止性要求。除教学需要外,禁止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课堂;明确学校加强读物和校园文化环境管理的职责,禁止有毒有害读物、图片、视听作品等进入校园。还明确了学校学生体质监测制度及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适当开放要求。

  禁止公开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

  此外,《规定》中还有很多新举措,比如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,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常交流、游戏、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。为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,减少攀比、避免歧视,缓解应试压力,《规定》还禁止学校、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,但要求学校采取措施,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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